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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ml模版整容狂人紅粉寶寶收李小璐律師函 甜馨媽對整容傳聞堅決Say No!
8月27日,自稱做過200多次整形整容手術,中國整形第一狂人的紅粉寶寶收到瞭一份律師函,據函內所述, 發函律師代表瞭目前綜藝一姐“甜馨”的母親李小璐。


封面新聞記者 熊浩然

8月27日,自稱做過200多次整形整容手術,中國整形第一狂人的紅粉寶寶收到瞭一份律師函,據函內所述, 發函律師代表瞭目前綜藝一姐“甜馨”的母親李小璐。讓甜馨媽不高興的是,紅粉寶寶所運營的微信公眾號在2015年5月12日刊發的一則名為“從小逗逼甜馨 看李小璐和賈乃亮的整容事件!”的稿件。

這稿子到底說瞭啥!?居然讓一向低調又親民的李小璐動瞭肝火?滴雞精比較

封面新聞(thecoer.cn)記者一通好找,終於找到這篇稿件,大概引發問題的就是下面這一段描述和配圖吧……

律師函中稱,這篇商業文章擅用瞭李小璐女士的照片,旨在對紅粉寶寶經營的整形美容服務業務進行商業宣傳,通過李小璐女士前後期照片對比的行為讓李小璐女士蒙受瞭諸多整容的誤解,涉嫌侵犯瞭李小璐女士的肖像權和名譽權!

好吧!一直以來,坊間一直都對甜馨媽李小璐的臉存有一絲疑惑。從早期的豐滿到如今的骨感,李小璐的瘦臉攻略一直是大傢渴望而不可及的神秘存在。

但不論大傢怎麼猜和怎麼傳,李小璐一直否認曾有整容行為,所有看得見或看不見的變化都是歲月的積淀和努力的成果。如今,更是通過這一紙律師函再次自證:我的錐子臉和美與整容無關!

8月29日,封面新聞記者聯系紅粉寶寶,她表示,已經看完瞭律師函的大體內容,並且按照律師函的要求刪掉瞭微信公眾號上的文章,“這稿子是小編在網上找的,不是我們寫的,沒想到會被發律師函……”

另一方面,紅粉寶寶表示有些鬱悶,她說,原本3頁的律師函隻收到兩頁,關於如何妥善解決這個問題,她已經通過微博等方式嘗試與李小璐方取得聯系,但目前尚未獲得回應。

整形第一狂人紅粉寶寶

隨後,記者聯系瞭發送該律師函的北京星 權律師事務所,接線工作人員證實,發台中滴雞精哪裡買送該函的律師確實隸屬該所,但涉及具體信息隻有律師本人清楚,因為正在開庭,所以無法立刻回應。之後,記者留下聯系方 式,但截至發稿仍未獲得回復。經查詢,該律所曾在今年7月4日,受李小璐和北京薪雨瑞璐傳播工作室,就某品牌商涉嫌嚴重違約(侵權)公開發表律師聲明,

記者又嘗試聯系李小璐的經紀人,亦未獲回復。

好吧,到底李小璐整容沒,除瞭她也沒人知道,懷孕滴雞精不過這事倒提瞭一個醒,到底明星的照片該怎麼用,紅粉寶寶運營公眾號的行為是否真的涉嫌違法?迷妹迷弟們上網Po偶像的照片難道也有法律風險?

對此,四川致高守民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菁和羅毅認為,紅粉寶寶所運營公眾號的行為的確已經涉嫌侵犯李小璐及其傢人的名譽權。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原文章中有 一句話是這麼寫的,其實剛開始參加《爸爸回來瞭》的時候,小甜馨被損長的難看,完全暴露瞭李小璐和賈乃亮整容的事實……”王菁說,文章認為李小璐和賈乃亮 進行過整容,但並沒有證據證明這是事實,對李小璐及其傢人造成瞭一定負面影響,因此可以認為該機構侵犯瞭他們的名譽權。

王菁認為,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和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因此,李小璐有權要求該機構刪除微信公眾號內的文章,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而肖像權是公民支配自己肖像的基本權利。《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因此,構成侵犯 肖像權需要符合兩個要件:一是未經許可使用公民的肖像,二是以營利為目的。”王菁認為,該整容機構未經李小璐及其傢人同意,利用其照片進行商業宣傳從而獲 利,是一種侵犯肖像權的行為。

此外,對於公眾號、新聞媒體在使用明星照片方面應該如何規避侵權問題,羅毅認為,法律保護每個公民的合法 權利,但明星作雞精禮盒為公眾人物,隱私權、肖像權等部分權利有所讓渡,因此他認為,隻要照片的獲得渠道合法,不以營利為目的,沒有故意醜化其形象,客觀的陳述、 分析、探討相關問題的話,也就不會侵犯明星們的肖像權、名譽權瞭。“其實,最好的辦法就是,每次使用明星照片之前,都通過合理可行的方式征求其同意或默 認。”

羅毅認為,比如在一些公開場合,例如新聞發佈會、粉絲見面會之類的場合,公開正常拍攝的照片,應該都可以使用。

(責任編輯:馬郡 HN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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